请关注农富康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Contact
你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新闻 > 行业动态

电子商务法出台 兽药电商将迎蓝海

发布人:农富康      2018-9-12 8:58:44      点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共七章89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法律责任等进行详细规定,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电子商务各方参与者进行了法律规范,对当前蓬勃发展的兽药互联网更有重要意义。

  目前,市场上有形形色色的兽药电子商务平台,鱼龙混杂。据中国兽药饲料交易中心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的专业兽药交易平台至少有30家,而且还有数量众多的兽药企业和经销商借用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仅仅淘宝一家就有5000家左右兽药制剂的淘宝店铺。在这些部分平台中,假货泛滥,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监管部门也多次进行集中整治。

  在农业农村部公布2017年十起兽药兽药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件中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售假的就有五家之多。

  ★北京市农业局查处北京平安融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辽宁省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查处庄河市雅珺畜牧用品信息咨询服务部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河南省畜牧局查处王某伟、王某可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畜牧兽医局查处广州新线贸易有限公司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贵州省安顺市畜牧兽医局查处安顺市开发区幺铺镇台上铺蛋鸡养殖场使用假兽药案。

  因此为了更好的发展电商,规范市场行为,所以国家制定实施了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第一条就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那么电子商务法又将如何保证兽药电商的健康发展,对各方面进行如何规范?消费者权益又将如何得到保障?

  第八十三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而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把控进出关口,从源头上控制兽药产品的质量,对假药问题交易平台将会更加的谨慎,同时自己的信息也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营销电话到处飞的状况也将会得到改善。

  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由此我们看出,电子商务法对入驻商家的管理将会更加的规范,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将会得到更大的保证,从商家购买的兽药产品,质量将会得到有效把控。

  此外,电子商务法对“傍名牌”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推广等多种当前电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规范,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兽药饲料交易中心分析师表示,之前,兽药电商政策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监管部门边走边看,摸石头过河,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将对兽药电商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兽药电商绝对是一片新的蓝海,兽药行业的洗牌或将不可不免,在未来的竞争中,谁在其中胜出,谁就将占有更大的主动权,一如当今淘宝。